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,針對屬於 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,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 定,使教師能安心授課。為協助各級學校、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 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,避免發生相關爭議,本局特別舉辦本宣導說明會1 場次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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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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