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應進入本市國民小學就讀之適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學 生,倘經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評估因特殊原因有暫緩 入學需求,得於應入國民小學當年度4月15日至4月30日, 檢具相關資料(詳見本市申請審核辦法)向本局提出申請,復由本市鑑輔會進行審議。
二、經本市鑑輔會審查通過暫緩入學之特教緩讀生,得安置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,由本局依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通過暫緩入學安置作業原則,據以辦理安置事宜。
三、檢附臺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通過暫緩入學安置作業 原則1份。
四、本案並於本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(網址: https://www.syrc.tp.edu.tw/)檔案下載區公告本市暫緩 入學計畫書及申請書等資料以供參閱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21|
{{ $t('FEZ005') }} 7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