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為學生學習安全,立案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係採事先報備 制,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上經核備之教職員工名單有定期 與各不適任系統進行比對之機制,故家長可善用短期補習 班查詢系統主動了解為子女選擇之補習班是否合格立案,以及授課教師是否經核備。倘補習班未經立案或師資未報 備,可具名並檢具相關證明透過1999平台舉報,本局將依 所述時間地點進行查處。
二、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不適任人員經認定 後,依法係由地方政府通報中央政府列管,地方政府尚無 公告不適任人員姓名及違規情形之權限。倘家長欲了解家 教或非補習班型態之小班教學師資是否有違反兒少法之情 事,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訂有公告違反者姓名 及名稱之依據,可透過衛福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裁罰專 區網頁進行查詢,網址:https://crc.sfaa.gov.tw/ChildYoungLaw/San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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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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